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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洪国际食品产业园添专业食安检测机构

2022-06-07   浏览次数:0

  □记者杨璐

  日前,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3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其中显示,开封市三毛便利连锁有限公司繁塔店销售的来自开封新农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猪后腿肉,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85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磺胺类(总量)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畜牧养殖过程中为控制疾病超量使用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长期大量摄入磺胺类药物残留不合格的食品,可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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