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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获得国家疫苗批签发授权
2024-01-11 浏览次数:0国家药监局授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四价流感病毒亚单位疫苗和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国家批签发工作,这是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继2021年7月获国家药监局授权承担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国家批签发工作,在省产品种疫苗国家批签发能力建设方面取得的历史性突破,标志江苏省疫苗监管能力再上新的台阶。疫苗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疫苗批签发,是指国家对获得上市许可的疫苗在每批产品上市销售前或者进口时,经指定的批签发机构进行审核、检验,对符合要求的发给批签发证明的活动。疫苗批签发工作是确保疫苗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近年来,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在省药监局党组领导下,坚决落实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政策,坚持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大力推进疫苗批签发硬件基础建设、人才队伍和质量体系建设。在前期顺利通过省产疫苗相关品种CMA及CNAS检验检测能力基础上,通过选派技术人员赴疫苗企业和中检院长期跟班学习、积极参加中检院组织的疫苗培训、开展相关品种的批签发模拟实验和盲样比对等,持续提升疫苗检验能力建设,为承接疫苗批签发工作,做好了充分的能力储备。2023年11月,在中检院组织的对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四价流感病毒亚单位疫苗和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国家批签发授权现场评估中,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以零缺陷顺利通过考核。下一步,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将以本次获批省产品种疫苗国家批签发授权为新起点,强化疫苗检验能力建设,守住疫苗质量安全底线,为切实做好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