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10-61518261  

邮箱:teskey@126.com

佛山市御隆辉记食品有限公司被警告及责令停产停业30天

2024-09-13   浏览次数:0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御隆辉记食品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及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被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警告及责令停产停业。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6月13日,办事处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扶闾工业区东扶中二路1号厂房第1栋第1层1区的佛山市御隆辉记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了诸如前处理间天花板发霉、地板破损,熟制间工作台有物料残留未及时清理,内包装车间天花板破损等多个问题。

  佛山市御隆辉记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相应违规行为。处罚内容为:一、警告;二、责令停产停业30天。

组织机构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 领导邮箱 |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