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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这7个食品被检测出不合格!

2020-12-04   浏览次数:0

  近期,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餐饮食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7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7批次样品不合格,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一)吉首市文路包子店销售的红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吉首市文路包子店销售的白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吉首市天鹅火锅食府提供使用的五寸斜口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吉首市天鹅火锅食府提供使用的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吉首黑白电视儿时小吃店提供使用的勺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吉首黑白电视儿时小吃店提供使用的饭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销售的油麦菜,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吉首等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公示。

  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来源: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图: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图片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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