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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徐州两例
2021-06-11 浏览次数:06月9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发布最新消息,
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
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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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徐州两例,
具体情况如下: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77批次,涉及糕点、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餐饮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及肉制品等食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68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销售标称江苏好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每日坚果巴旦木沙琪玛,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苏州市相城区东桥镇华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高新区利男居食品厂生产的松子枣泥麻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江洲食品厂生产的尖角脆,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四、盐城市东台市兴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澳麦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燕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徐州市睢宁县川韵苑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及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六、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徐州和平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靖江三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脯(精制),沙门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七、南京市雨花台区郑传根水果经营部销售的黑芝麻,大肠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综合市场(于建琪)销售的绿豆芽及小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沙门氏菌感染的危害程度主要取决于食入的沙门氏菌数量、血清型、毒力和人体的状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中规定,食品中沙门氏菌检出/25g时为不合格。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主要症状有呕吐、腹泻、腹痛。